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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淑君 - 教務 | 2017-11-09 | 點閱數: 1040

公文轉知

  1. 依據教育部106116日臺教協作字第1060159505號函辦理。

  2. 旨揭共通性問題之研覆說明請貴校協助公告週知,俾利親師生瞭解新課綱內涵及相關配套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