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教師甄選第1次招考原訂於108年8月9日(星期五)辦理,因利奇馬颱風侵台,故延期至108年8月19日(星期一)辦理,後續分次招考亦同步順延,請參閱簡章。(1080807更新)
壹、甄選類別:
一、代理教師:
(一) 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(借調代理缺,以擔任導師為優先):
(1)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備取1名。
(2)聘期:自108年8月27日起至109年7月1日止(借調代理缺,錄取人
員代理期間如代理原因消滅,應無條件解職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)
二、鐘點代課教師(以擔任本校藝文領域教學為優先):
(一)錄取名額:正取1員、備取1員。
(二)聘期:代課師教依實際授課節數核實聘任並自實際到職日起薪,聘期自108
年8月30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,錄取人員代課期間如代課原因
消滅則自動解代。
三、特約事項:
(一)各組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報考缺額為限。
(二)各組錄取人員代理代課期間,如代理代課原因消滅(留職停薪人員其申請事由消失依規定復職或提前復職時),應無條件解職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(三)代理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,其待遇依據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,依實際代理之月數,按月支給。
(四)鐘點代課教師每週授課時數不少於14節,320元/節,授課內容學校得視課程發展需求配當其他科目與調整授課節數,並依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計薪。
(五)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規定,公開揭示本職缺有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情形,其薪資範圍詳如甄選簡章之「甄選類別缺額及特約事項」所記載待遇事項。
貳、錄取名額累計已達公告缺額數時,後次序尚未辦理之招考不再受理報名。考生可在
各次甄選隔日,於本校網站(http://www.cchps.hlc.edu.tw/)查詢錄取情形。
參、其他請詳閱甄選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