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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154694 - 教務 | 2017-12-19 | 點閱數: 938

 一、名額:1名(備取1名)。

二、性別:不拘(男性需役畢)。

三、僱用期間: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,期滿無條件解僱。

四、資格條件:

  1. 具中華民國籍者。
  2. 品行端正,形象良好,性情穩定,無不良啫好。
  3. 身強體壯、健康良好、服務態度佳。
  4. 具適切表達及基本書寫能力。
  5. 無性侵、性騷前科或此類官司訴訟中。

五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萬榮鄉見晴國民小學(花蓮縣萬榮鄉見晴村89號)。

六、工資:以鐘點計薪,每小時140元計,每月工作時數以80小時為限,按月給付工資。

七、詳情請參閱簡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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