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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fadmin - 教務 | 2017-10-31 | 點閱數: 782

報名表下載: 團體組 親子組 個人組

一、宗旨 
1、本報「兒童天地」長期提供國小學童發揮兒童文學創作發表的舞台,培養創作的興趣,其中部份詩作經林道生教授選出譜成歌曲出版『兒 童天地詩作歌曲集』分贈各國小教唱推廣。 
2、為互相觀摩,欣賞童詩之美,特舉辦歌唱比賽,鼓勵兒童歌唱自己語言的詩,引領歌唱興趣,讓兒童心情開朗,走過難忘的童年歲月。 
二、指導單位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 
三、主辦單位 
更生日報社、花蓮縣第一獅子會 
四、協辦單位: 東華大學藝術學院、國立花蓮高級中學 
五、報名 
(一)報名資格:
1、花蓮縣國民小學 
2、個人組: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 
3、不限國籍、不限設籍(含私人、私立機構之兒童) 
(二)報名日期:106年10月15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 
(三)報名方式:採通訊報名,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一)寄到本報花蓮市五權街36號收,由學校報名或自行報名均可。 
六、比賽型式與相關事項:
(一)比賽組別:
1、團體組:花蓮縣各國民小學(20人以上不含指揮、伴奏) 
2、個人組:1人為限(不含伴奏) 
3、親子組:2至5人。(親子中至少有一位是國小學生) 
(二)比賽歌曲:
*指定曲:
1、團體賽:演唱本報出版「兒童天地詩作歌曲集/作曲:林道生老師」中任選一首。 
2、個人組:演唱本報出版「兒童天地詩作歌曲集/作曲:林道生老師」中任選一首。 
3、親子組:演唱本報出版「兒童天地詩作歌曲集/作曲:林道生老師」中任選一首。 
*自選曲:任選一首以3~5分鐘為限。 
(三)歌譜取得: 
(1)可向本縣各國民小學借用 
(2)從更生日報網路www.ksnews.com.tw/upload/ad/.business/ad/.KS1012.pdf下載。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(3)寫好回件收件人姓名信封(信封上註明索譜),指出所需要的歌名,貼足郵票 
向本報索取。 
本報地址:970花蓮市五權街36號。 
(四)伴奏 
伴奏樂器: 
(1)鋼琴:主辦單位備妥。 
(2)其他樂器:需要其他伴奏樂器時由參賽者自備。 
(五)賽程 
1、比賽日期: 
(1)個人組:106年12月9日(星期六)上 午 10~12時 
(2)親子組:106年12月9日(星期六)下 午2時~3時 
(3)團體組:106年12月9日(星期六)下 午3時~4時 
(4)比賽完畢隨即結算成績公佈頒獎。 
2、比賽地點:國立花蓮高級中學演藝廳 
3、報到時間:比賽前20分鐘以前。 
4、比賽順序:比賽出場順序於報到時當場抽籤決定。 
5、比賽進行: 
(1)參賽者應於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,若唱名三次未進場表演者,視同棄權,次號參賽者在預備區等待。 
(2)比賽中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、錄影(並禁止上舞台或使用閃光燈拍照及其他干擾演唱者之動作)。 
七、評審 
(一)評分標準: 
1.儀容台風與意境表達40%、節拍音準與歌唱技巧40%、歌詞發音20%
2.指定曲佔60%,自選曲佔40%
(二)評審委員: 
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,並裁決比賽偶發事項。 
八、獎勵 
(一)團體組: 
特優(1組):獎牌(或獎盃)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5000元。 
優等(2組):獎牌(或獎盃)各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各3000元。 
入選(3組):獎牌(或獎盃)各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各2000元。 
參加獎:參加者每位發給參加紀念狀乙紙做紀念。 
(二)個人組: 
特優(1人):獎牌(或獎盃)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3000元。 
優等(2人):獎牌(或獎盃)各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各2000元。 
入選(3人):獎牌(或獎盃)各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各1000元。 
參加獎:參加者每位發給參加紀念狀乙紙做紀念。 
(三)親子組: 
特優(1組):獎牌(或獎盃)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3000元。 
優等(2組):獎牌(或獎盃)各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各2000元。 
入選(3組):獎牌(或獎盃)各1個、助學金(或購書券)各1000元。 
參加獎:參加者每位發給參加紀念狀乙紙做紀念。 
*以上獎項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人數成績予以保留及調整。 
九、其他相關事宜 
(一)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攝製各項比賽實況報導、攝影、製作光碟、影帶、圖書等相關非營利資料,分送學校及社教相關單位,以發揮兒童詩作歌謠演唱、推廣之教育功能。 
(一)本案相關問題詢問,請電洽本報負責人: 
電話:03-8340131分機(207)張美珠秘書

十、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決定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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