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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英語文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
教學演示競賽活動簡章
壹、 依據
本活動依據「教育部105學年度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計畫」辦理。
貳、目的
一、 為強化職前與在職教師英語文學習領域之教學知能,確保能將教學理念轉化為實踐能力,藉此提升課堂教學品質,促進教師專業發展,故擬辦理此競賽。期以競賽方式帶動師資培訓、教材研究及實務教學,俾使攸關國民基本教育之教學知能得向上提升。
二、 透過辦理甄選及發表會活動,將優良教學活動設計,分享給職前與在職教師。
叁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
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語文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
三、協辦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語學系
肆、活動說明
一、報名組別、資格及參賽人數
(一)師資生組:係指師資培育大學、一般大學之師資生、學程生。
(二)實習生組:限當學年度具有實習生資格者。
(三)教師組:現職公私立小學或幼兒園專兼任教師、代理代課教師、教學支援人員、儲備教師(含幼兒園領有教師證的教保員)。
(四)參賽人數:每件作品至多4人合作參加,可跨校組成。
二、初選與決選
(一)競賽分為初選和決選兩階段,不同組分開競賽。各組初選需繳交教案書面資料以及教學影片15分鐘(詳下面初選繳件內容)。本中心聘請國內英語教學專家與學者擔任評審,錄取6件參加決選。
(二)決選需進行現場教學演示12分鐘。
(三)擇優錄取,名次得從缺。
三、初選收件日期
即日起至106年4月21日(星期五)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。
四、收件地址
親送或郵寄至「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語學系收」(信封請註明「英語文教學演示競賽活動稿 件」)。
聯絡人:官亦書小姐(Angel)
聯絡電話:04-22183463
E-mail:angel122629@gmail.com
五、初選繳件內容
(一)報名表:如附件1。
(二)封面:如附件2。
(三)形式審查表:如附件3。
(四)教案書面資料:如附件4。教案須完整呈現一個單元(至少3節課)的教學,教材可以是學校現行採用之教科書或坊間英語教材。書面資料不超過20頁,超過將酌以扣分。請列印教案一式三份,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。
(五)光碟片:繳交三份,每份須包含以下內容:
1.教案書面資料Word與PDF檔
2.教學影片15分鐘。影片格式需以多數電腦可播放的格式為主,例如avi, wmv, mov等。
(六)授權暨承諾書:如附件5。簽名處請作者親自簽章,勿用電腦繕打。
(七)注意事項: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,均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。不得使用非經授權之圖片、文字資料等,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。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作者自行負責。
六、評選標準
項目 |
權重 |
說明 |
教學目標明確性 |
25% |
設計理念正確,切合學習理論與能力指標 |
教學設計適切性 |
25% |
教學活動生動,能提升學生學習興趣與成效 |
教學策略有效性 |
25% |
教案內容完整,步驟合理順暢 |
教學評量多元化 |
25% |
評量方式多元,與設計理念相呼應 |
七、決選與教學演示相關事項
(一)教學演示內容為初選階段所繳交之教案。
(二)教學演示僅由ㄧ人上台演示,時間12分鐘。
(三)決選當日由抽籤決定演示次序。
(四)參賽者請自行準備教具。
八、獎勵方式
三組分別評比,擇優獎勵。
(一)第一名:各組1件、稿費8000元(每件依實際字數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,上限為8000元)。每人獎狀1張,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記小功1次。
(二)第二名:各組1件、稿費6000元(每件依實際字數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,上限為6000元)。每人獎狀1張,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記嘉獎2次。
(三)第三名:各組1件、稿費4000元(每件依實際字數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,上限為4000元)。每人獎狀1張,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記嘉獎1次。
(四)佳作:各組3件、稿費2000元(每件依實際字數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,上限為2000元)。每人獎狀1張。
(五)指導教師:每人獎狀1張,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嘉獎1次。
(六)各組得視參賽件數或作品水準,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獲獎情形,擇優錄取。如無優秀件數,名次得從缺。
伍、審查方式
一、分為書面初選及現場發表決選,均由本中心聘請國內英語教學專家與學者擔任評審。書面初選錄取通知於106年5月12日(星期五)公布。
二、現場發表決選:經書面初選進入現場發表決選之教案,每件由一人進行教學演示。演示時間12分鐘。請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,另由本中心補助參賽演示者交通費。
三、現場發表決選日期:106年6月3日(星期六)。
四、現場發表決選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。
陸、得獎名單公布
於決選當日公布名次,各組前三名得獎者需配合本中心辦理之相關推廣及宣傳活動。
柒、注意事項
一、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如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二、參賽之教案以及光碟片上均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及服務/就讀學校名稱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
三、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,均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。不得使用非經授權之圖片、文字資料等,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。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作者自行負責。
四、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賽,且每件參賽作品不得一稿二投同時參加其他競賽。參賽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規定,若有違反情事,經評審會議確認屬實者,或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,立即取消參賽資格,已得獎之作品則追回獎勵。
五、本競賽簡章、相關表件、歷年教學活動設計參考範例及得獎名單等相關訊息均公布於「教育部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平台」,網站http://laes.ntcu.edu.tw/platform/index.aspx。